人文社科学院关于开展
第十一届“人文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文社科学院全体同学:
为营造人文社科学院优良学风,引导和激励人文社科学院广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开展第十一届“人文先锋”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候选人原则上为人文社科学院本科生三年级和高职升本一年级学生。
二、 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进步、身心健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学习勤奋努力,道德觉悟高,群众基础好;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素养高,学业成绩在本专业年级中始终保持领先,外语能力强,得到班级、专业和学院广大师生的广泛认可;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2.优先条件
达到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连续获得学校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闵恩泽奖学金;多次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称号或国家级、市级学习奖励;英语通过国家四、六级(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交流;
(2)在科技发明创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荣获国家、市级竞赛奖励,在学校和社会中产生积极影响;
(3)在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各级各类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北京市和学校争得荣誉、在社会中产生积极影响;
(3)担任学生干部在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工作中业绩突出,获得学校或社会认可,对学校发展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5)成长历程艰辛、信念执着、意志坚定、勇于拼搏、诚实守信,心怀感恩,在学生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对学生的励志教育产生积极影响。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阶段(3月18日-3月28日)
1. 由学生本人认真总结在校期间表现,并填写《人文先锋推荐审批表》、《人文先锋候选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网上投票个人情况介绍》,于3月28日18:00前发送到窦铮老师邮箱0020220008@bipt.edu.cn;
(二)网上投票阶段(3月29日-3月30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开展宣传、群众投票活动;
(三)组织评选阶段(3月31日-4月2日)
1. 候选人根据要求进行答辩陈述,人文社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候选学生的先进事迹及现场答辩结果进行评议;
2. 学院根据评议结果评选出人文先锋,综合排名靠前的同学作为学校“十佳学生”的候选人推荐给学生处;
(四)宣传表彰
1. 学院对人文先锋进行宣传表彰、对获奖学生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 根据学院总体时间安排,举行颁奖典礼、宣讲活动。
四、注意事项
1. 各班级应高度重视本年度的评选工作,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扎实落实,认真组织优秀学生宣讲,做好“人文先锋”评选宣传工作;
2. 各参评同学要诚实守信,对自己提交的材料负责,学院将加强对提交材料的审核;
3. 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附件:
2、附件2 第十一届“人文先锋”推荐学生基本信息一览表.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