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

武装部作为党委职能部门,负责军事课教学、国防教育宣传、人防工事、双拥共建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大力支援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负责指导学生国防教育类社团。

2.负责征兵及优抚工作。组织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咨询、报名、体检、政审、送兵等工作;做好服兵役期满学生的复学工作及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负责学校师生军烈属优扶双拥工作。

3.负责军事课教学工作。做好军事理论教学工作;制定军事技能训练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落实承训单位,做好新生军事技能训练的宣传教育、后勤保障和考核评比工作。

4.负责学校人民防空工作。负责防空教育及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制定战时全校人员转移和疏散计划。

5.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