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的综合办事机构,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日常具体事务。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检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二级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对学校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建议和意见。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发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

3.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强化政治监督,突出“关键少数”,紧盯学校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等的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的监督;必要时针对师生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4.受理信访举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检举、控告。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5.处置问题线索。对于信访举报反映、监督执纪中发现以及巡视巡察机构和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采取分类处置。对于需要追究党纪和法律责任的,按照规定予以立案,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根据审查和调查结果,经过审理,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对应当追究党纪和法律责任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纪律处理、处分和政务处理、处分。加强与相关党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协作沟通,确保处分决定得到严格执行。

6.开展问责。发现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据权限和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开展问责调查,查明失职失责问题,向学校党委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或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做出问责决定。

7.受理和办理控告和申诉。按照规定受理党员因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提出的控告,及时恰当进行处理。按照规定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因不服给予本人的处理、处分而提出的申诉,进行复议复查或者复审。监督检查保障党员权利。

8.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时查找分析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者纪检监察建议书等适当方式,推动解决问题。

9.开展纪律教育。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10.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发挥学校纪委委员作用,做好对二级纪检委员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严格遵守回避、保密、安全等制度。

11.负责纪委委员会议的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出具党风廉政意见。

12.承担作为学校相关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相应工作。完成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督办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