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2016学年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1591日至20168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网站(www.bipt.edu.cn)下载。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根据《办法》和《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力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同时,结合市委第五巡视组对我校的巡视和整改、大学章程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教师岗位聘任与职务晋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点和专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师生员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权利。

(一)加强领导。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完善内部治理、实施综合改革和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写入《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章程》,列入2016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主体到位”职责的落实,继续推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和监督检查。

(三)拓宽渠道。在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学校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除了学校门户网站、校园信息网、招生网站等已有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和校报、广播、公开专栏等传统信息公开渠道,学校还及时通过工作部署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项工作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进行信息公开,并充分运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快速公开信息,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师生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全方位、多角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基本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新闻网、校园信息网、招生网、宣传册等途径及时更新、补充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师资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1024条。

通过校园信息网发布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改革领导小组等会议纪要、工作简报、领导讲话676条。通过召开教代会、座谈会、网络媒体、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离退休老领导、校友、专家、地方政府、企业领导等对学校章程、“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145条。

(二)人事师资信息。通过公示栏公开校处领导干部和教师因公出国(境)信息17条。通过学校信息网公开中层干部任免、教职工岗位聘任与职务晋升、教职工考核信息209条。通过学校信息网、一定范围的通报会公开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调查和处理情况5条。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校园信息网、校外媒体发布人员招聘信息97条。

(三)教学质量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教学院系网站、宣传册(学校画册和招生宣传册)等公开本科生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新增专业情况等信息4011条。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教务在线、就业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公开课程开设详细情况、实践学分和选修学分比例、毕业生的规模和结构、教学评比与检查、专业认证评估等信息2582条。

(四)学生管理服务信息。通过校园信息网、学生手册、学生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公开发布学籍管理、学生奖助贷、勤工俭学等的申请与管理、学生奖惩、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信息3319条。

(五)学风建设信息。通过校园信息网、学生网络服务平台、学生手册、微信公众号公开师德建设、学术规范制度文件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23条。通过校园信息网公开师生违规违纪调查和处理情况18条。

(六)学位、学科信息。通过学生手册、招生宣传册、学校门户网站、校园信息网、学生网络服务平台公开学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予决定等信息104条。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校园信息网、宣传册、橱窗展览等公布学科建设、科研机构、项目评选立项等情况信息189条。

(七)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新闻网、校园信息网、宣传册公开留学生招生、签证、奖学金等教育管理相关规定和开展中外合作交流等情况信息91条。

三、专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十公开”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是创新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做到招生录取全过程公开。通过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招生热线、现场咨询、网络咨询平台等途径及时准确地向全社会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可统计信息500余条。这些信息反映了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选拔标准、录取程序和办法、收费项目和标准、咨询电话、测试合格名单、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历年录取分数、分批次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申诉渠道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对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和录取工作,学校通过明确标准、规范流程等方式,做好报名、考试、录取三个主要阶段的信息发布,确保了整个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对于“双培计划”学生选拔,及时在校园信息网公布选拔标准和学生名单。

二是加强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公开招生录取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和考生申诉,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校进一步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科目,继续完善构建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公开信息56条。

一是通过校园信息网公布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公示栏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监督投诉方式,事业收费公开透明。

二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园信息网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同时对于教职工关心的重要财务事项及财务管理情况向教代会代表公开和公示。

三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对办公耗材、仪器设备、图书、劳保用品、教职工体检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进行公开和公示,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名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保证依法、依程序公开透明招投标。

(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在做好常规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学校注重对重大决策、敏感事项和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和实效。在市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和整改期间,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在校园信息网公开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材料,通过召开中层干部通报会、工作部署会、会议纪要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报告。在制定学校章程、“十三五”规划过程中,学校通过专家咨询、走访地方和企业领导、情况通报、多次召开座谈会、教代会讨论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师生意见,并在新闻网设立专栏,让师生、群众了解学校决策过程,真正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我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费用。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评议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采取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来访师生群众、书记座谈会、校长有约、校长信箱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为总体满意。

六、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我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速度有待加快;二是信息公开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整合资源,尽快完成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并投入运行;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三是梳理清单所列事项及公开时间,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将尚未公开或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尽快规范和公开。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由于我校信息公开网站还在建设中,没有统一的清单事项网址链接。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