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1391日至2014831日。

一、概述

根据《办法》和《通知》要求,2013-2014学年度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筹备召开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进一步推进学校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权利。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主体到位”职责的落实,继续推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完善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吸收教代会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校长办公会,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让教师和学生知悉校情、参与校务。

(二)进一步深化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把信息公开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第三次党代会两委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机构改革方案、大额度资金使用、财务预决算、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涉及到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事项,职务评聘、干部任免、津贴发放、奖学金评定、教代会提案承办答复等与全校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学校重要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稿等,作为重点内容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主动予以公开。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上,更加重视师生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事项的全过程公开,通过专家咨询、情况通报、教代会讨论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师生、群众了解学校决策过程,真正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明确不同的公开责任主体,确定适当的公开方式,建立多样、方便、立体的信息公开体系。采取“上会、上墙、上报、上网、进文件”和领导接待日、电话、信箱、信访、听证、咨询、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各类信息的快速流转。学校充分发挥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学校的会议、文件、规章制度、奖惩、公示、活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等办学方方面面的工作,只要能向师生员工公开的内容,都在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学年,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375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98%以上。

(一)基本信息。通过网站、宣传册等途径及时更新或补充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师资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通过学校办公网发布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党代会两委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纪要、工作简报。通过召开教代会、座谈会和网络媒体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校友对学校章程、党代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

(二)招生考试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招生宣传册、校外媒体(网站、电视、杂志、微博、微信等)、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多种途径公开本科招生章程、分批次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复式录取办法、各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研究生复试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考试信息。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通过学校办公网公开发布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发布仪器设备、图书、教职工体检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听取教职工对收支预算和决算总表、收入预算和决算表、支出预算和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决算表的意见建议。通过公示栏、校内办公网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监督投诉方式。

(四)人事师资信息。通过公示栏公开校处领导干部和教师因公出国(境)情况。通过学校办公网公开中层干部任免、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通过门户网站、校外媒体公开人员招聘信息。

(五)教学质量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册等公开本科生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新增专业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开课程开设详细情况、实践学分和选修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和结构等。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通过学生手册、学校办公网、学生网络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学籍管理办法和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的申请与管理办法、学生奖惩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

(七)学风建设信息。通过学校办公网、学生网络服务平台发布师德建设文件,公开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八)学位、学科信息。通过学生手册、学校办公网、学生网络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学士学位基本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学科建设尤其是重点学科和科研机构情况。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和留学生教育、管理相关规定。

(十)其他。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等途径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过学校办公网公开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通过召开通报会、工作简报等途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我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评议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座谈会、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来访师生群众、校长有约、校长信箱等方式进行。评议结果为满意。

五、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我校无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诉讼。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学校注重对影响面广、师生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事项以多样、便捷、有效的方式公开,保证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并接受社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如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分别在学校门户网站(本科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同时进行全方位的信息公布,包括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体检受限专业、录取分数、高水平运动员和专升本招生录取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二是开通和公布网上咨询平台、短信平台和QQ、电话、邮箱、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等互动平台,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三是举办招生咨询现场会,对外公布我校相关招生政策和历年报名、复试、录取情况,现场解答疑问,使社会和考生进一步了解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四是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校的预决算报告每年以书面形式提交学校教代会代表审议,并在校内网公布;有关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及时在专门的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还具有分散、不完整性,还没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虽有我校特点,但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着力整合资源,完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尽快建立起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尚未公开或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尽快规范和公开。

七、其它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网站(www.bipt.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1292053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