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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报告

 

20112012学年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20121031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编制的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网站(www.bipt.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1292053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20112012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开展,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

一年来,学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行政主体到位”职责的落实,明确各单位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期限,并明确行政一把手为责任人。推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并把信息公开贯穿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配合和监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民主化的轨道健康前进。

学校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把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公开。学校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机构改革方案、大额度资金使用、财务预决算等涉及到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事项,干部任免、津贴发放等与全校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学校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明确不同的公开责任主体,确定公开的适当方式,建立多样、方便、立体的信息公开体系。采取“上会、上墙、上报、上网、进文件”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各类信息的快速流转。学校充分发挥了网络的作用,学校的会议、文件、规章制度、奖惩、公示、活动、干部任免、岗位设置等办学方方面面的工作,只要能向师生员工公开的内容,都在网上公开。既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又公开决策过程和办事过程。这种多途径、多层次并举的公开方式,起到了公开形式为内容服务、公开内容为目的服务的效果,给信息公开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促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三是增强教职员工民主参与意识,四是增强师生员工凝聚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2012学年度,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19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99%以上。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本情况类信息5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7/%;制度规范类信息20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0.9/%;规划计划类信息3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6%;学生服务类信息63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3/%;师资队伍类信息15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8.1/%;教学科研类信息30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6%;财务资产类信息6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1%;基建维修类信息3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8%;后勤服务类信息18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4%;国际合作交流类信息40条,占主动公开息的比例为2.1%,应急管理类信息2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5/%;结果公示类信息18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7%

三、其他情况

20112012学年度,我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通过举办招生、教务管理、学生服务等大型咨询活动等,接受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000人次,其中现场资讯5000人次,电话资讯1000人次,网上咨询2000人次。

20112012学年度,我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诉讼,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费用。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还有待提高;三是还缺乏信息公开的统一信息平台,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建立统一信息公开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