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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一)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是学校党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政策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和学校党政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政策。

2.负责规划和制度建设。制定研究生教育教学发展规划,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政策举措等文件的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生全过程组织管理。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及毕业组织管理,学籍与学位管理,就业指导与服务等。

4.负责队伍建设。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协助做好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

5.负责研究生课程、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国际化交流工作。

6.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和学位审核工作。

7.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和教师教学能力评价。

8.负责研究生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科学精神与学术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9.负责各级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校内培育、评审和申报工作。

10.负责研究生勤工助学、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指导研究生会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教学考务工作。负责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考点考务工作。

12.负责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管理、服务与质量监控。

13.承担作为学校相关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相应工作。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科建设办公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是主管学科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政策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和学校党政关于学科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

2.负责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落实。负责学科建设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政策举措等文件的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规划、申报、建设、评估和考核工作。

4.指导各二级单位的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做好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等学科队伍规划建设。

5.负责学校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管理、过程管理和结题管理工作。

6.承担作为学校相关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相应工作。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