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机关单位

审计处

部门介绍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内部审计机构成立于1990年,是学院执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机构。审计处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指导,并在北京市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审计工作。

多年来,审计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本着“先期规范预防为主、后期审计纠正为辅”的工作理念,准确定位,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了财务预算和收支审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专项经费审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多项审计工作。不断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规范审计工作行为,积极探索内部审计工作新思路,为学校领导决策服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服务,为防范管理风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