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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组织部与统战部、党校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统战、党校工作。

(一)组织部

组织部是校党委主管干部和基层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党的组织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工作建设,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2.负责处级干部和校、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拨、考察、培养、提出调配方案和日常管理。

3.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做好基层组织建设。

4.负责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定期分析党组织和党员的状况,协调、规划和指导做好党员教育。

5.负责党内信息、干部信息等上报材料归口管理及各项统计报表工作,加强与完善党内信息化建设。

6.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7.负责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统战部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负责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经常对政策和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定期向党委汇报。

2.负责开展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内外同志对新时期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组织各总支、支部负责统战工作的同志进行统战理论学习。

3.组织好党委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学校的重大问题听取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了解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情况,收集他们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他们在学校建设、育人和科研方面的积极作用。

4.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和推动民主党派加强对成员的思想教育,帮助民主党派搞好成员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鼓励并支持他们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5.督促、检查少数民族政策的落实情况,关心学校少数民族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6.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对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

7.努力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做好侨务、港澳台、留学人员工作。

8.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举荐和人事安排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校

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管理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

2.贯彻落实党委有关培训任务和要求,研究并组织实施党校学期工作计划和各类培训班计划。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学术理论研究与讨论,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帮助指导学生工作部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业余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