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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科研机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03-28 撰稿人: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科研机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北石化院发〔2017〕99号),学校将对重点科研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后续下拔配套建设经费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科研机构负责人负责安排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年度绩效考评报告(2023)》(附件1,以下简称《报告》),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3月29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此外,电子版《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huazhang@bipt.edu.cn,邮件主题为“重点科研机构名称-负责人”。

除特别备注外,业绩点核算均参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质量教学与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试行)》(北石化院发〔2022〕52 号)填写(附件2)。

工作联系人:张敏霞

联系电话:81292046

办公地点: 16A科技处A217

科学技术处、中关村能源工程

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