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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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目前现拥有北京市重点实验室5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校级重点科研机构10个。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北石化院发〔2017〕99号),重点科研机构实行学校、二级单位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总体负责科研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科技处是重点科研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是重点科研机构的依托单位,具体承担科研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任务。同时,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还要接受国家相关部委或北京市主管部门的宏观管理,接受其指导和评估。

  

重点科研机构名称和类型 所依托二级单位 批准成立时间
光机电装备技术8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机械工程学院 2004-05
恩泽生物质精细化工 8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2011-03
特种弹性体复合材料 8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2011-05
深水油气管线关键技术与装备 8 机械工程学院 2016-12
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8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2016-12
能源工程先进连接技术 8 北京高等学校
工程研究中心
机械工程学院 2010-01
北京现代产业新区发展研究 8 北京市哲学社会
科学研究基地
经济管理学院
人文社科学院
2012-08
油田应用化学与化工技术研究所 8 校级重点科研机构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2018-03
能源高效利用与清洁能源工程应用研究所 8 机械工程学院 2018-03
环保多相流分离与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所 8 机械工程学院 2018-03
安全生产智能感知与大数据技术研究所 8 信息工程学院 2018-03
工控安全与智能控制研究所 8 信息工程学院 2018-03
能源经济研究中心 8 经济管理学院 2018-03
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8 人文社科 2018-03
高分子材料环保处置技术研究所 8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2018-03
化学品危险性防控技术研究所 8 安全工程学院 2018-03
纳米光电子与高能粒子研究所 8 致远学院 2018-03

  

  重点科研机构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验收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学校投入的年度配套建设经费,根据其来源渠道,遵照上级或学校已有的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北石化党发〔2018〕46号)指出,要实施“学科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关注各重点科研机构运行发展,推行动态管理。明确学校、教学科研单位、重点科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建设20个左右的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和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其中“十三五”末期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达到9个,集“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职能三位一体。通过实施年度绩效考评、择优支持培育、建设经费动态调整等举措,突出资源整合能力、技术研发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人才凝聚能力等方面的建设。加强对外开放,积极促进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高水平、高层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