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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工院赴市职防院交流学习经费管理办法

安工院赴市职防院交流学习经费管理办法

 

2016413日上午,北京市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安工院)副院长李阳、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计财处副处长李静岩、市安工院办公室孟倩倩赴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市职防院)就非财政拨款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交流学习。市职防院财务总会计师赵英姿,财务科长唐艳热情接待。

交流会上,李阳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市安工院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营业范围及业务开展情况,并表示此行主要在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创收型经费管理等方面向市职防院学习成功经验。

赵英姿总会计师介绍了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经费管理情况。市职防院作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北京市较早建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之一。单位目前主要针对职业病诊疗、康复、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安全评价;职业病防治科研、培训等方面业务经费进行统筹管理。

李静岩副处长就制定市安工院经费管理办法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交流。双方就非财政拨款经费管理制度、单位财务收支类型、人员薪酬发放、项目管理、经费报销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明确了市安工院财务决算上报流程及单位收入类型。

20160413市职防院交流学习-简报

李阳副院长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受益匪浅,下一步市安工院将借鉴市职防院管理思路,严格按照国家《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要求对非财政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研究院

201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