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科技处转发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12-26

各二级单位、相关老师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转发如下,请各二级单位及相关老师按照通告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时申报。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时间安排:

1、基金委将于2015115开通ISIS系统。

2、申请人应先向科技处申请开通账号,提供:姓名+邮箱号(作为用户名,最好是校内邮箱,需要链接激活)+职称+手机号,发送邮件至hewei@bipt.edu.cn。进入邮箱激活链接并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系统在线填报,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科技处接受申请开户时间截止为2015341600。已有用户名的老师无需再申请。

3、学校接收纸质申请书截止时间:2015310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材料:

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注:项目组成员需本人签字,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安排好盖章时间。

(三)基金委将于20151月发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申请。2015年起,基金委对资助政策和经费管理进行了较大调整,请予以关注: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上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本次指2015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直接费用中不再设置比例限制;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4、有关限项及项目申报年龄限制等规定,请参阅《通告》、《指南》。

5、在线申报过程中如遇系统填写问题可直接咨询基金委信息中心:010-62317474

二、关于项目结题和进展报告

已通过基金邮件系统将有关事项发送至各项目负责人邮箱,请各负责人注意查收,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联系人:何伟   

地点:综合教学楼402

联系电话:81292047

EMAIL:hewei@bipt.edu.cn

 

附件: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学技术处

                       201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