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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北京市第二十四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1-02 撰稿人: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参加北京市第二十四届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的通知

 

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将联合开展第二十四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工作,我校已经正式向市科协申请作为企事业单位科协现将有关评选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副局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如全市推荐人选中处级人员所占比例超过20%,由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处级人员统一排序、择优表彰。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250名,其中我校2名(此次为差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并在250名北京优秀青年工程中择优评选表彰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勤于学习,敢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具备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研生产方面。长期工作在生产、科研第一线,积极参加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活动,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

(2)工程技术方面。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科技应用实践。在科学技术的应用与实践中勇于创新,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取得重大技术进步。

(4)科技成果推广。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

(5)科学传播方面。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取得显著成绩,为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作出重要贡献。

(二)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评选条件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在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中择优产生。重点鼓励在以下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

1.在生产科研实践方面,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技术领域空白,有同行专家或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意见。

2.在科学技术发明方面,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已经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已推广使用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省市级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意见。

3.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译著。

4.参与起草编制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划,并正式公布实施。

5.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6.在国际行业学术年会宣读专业论文或交流专业论文。

7.在全国性工程专业学术会议宣读专业论文,具有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8.主持过或承担过省市级大型工程技术项目,并获省市级工程技术类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

9.在促进科技进步方面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申报。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完成初步审核,上报推荐人选,并将候选人材料报送科技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式两份(200字),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

(3)《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信息简表》(见附件4)及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各一式两份;

(4)候选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明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含: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1篇、专著限1本);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取得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其他材料。

以上附表可在市科协网站(http://www.bast.net.cn/)下载。所有材料请于2020年212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行政楼16A217房间),并将电子版发至jianhuachen@bipt.edu.cn

2.学校审核上报。科学技术处会同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确定上报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3.评审公示表彰。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而后市科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表彰。对表彰人员分别授予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和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是我校第一次参加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工作,二级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履行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统一汇总推荐。

(二)候选人选要向长期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推荐材料要保证客观、准确。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取消评选和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确保评审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

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行政楼(16A)217房间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陈建华

办公电话:010-81292046

联系邮箱jianhuachen@bipt.edu.cn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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