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年度例行绩效考评交流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重点科研机构年度例行绩效考评交流会的通知
(北石化科学发〔2021〕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北石化院发〔2017〕99号),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决定召开重点科研机构年度例行绩效考评交流会。在加强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同时,对三年建设培育期满的10个校级重点科研机构进行绩效考评验收以实施动态调整,同时对7个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以配合上级相关单位的管理要求。
一、考评时间
二、考评对象
1.三年建设培育期满绩效考评验收对象
2018年批准设立的10个校级重点科研机构:油田应用化学与化工技术研究所(李建刚教授)、能源高效利用与清洁能源工程应用研究所(宇波教授)、环保多相流分离与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所(朱玲教授)、安全生产智能感知与大数据技术研究所(戴波教授)、工控安全与智能控制研究所(赵国新教授)、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王风云教授)、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闫笑非教授)、高分子材料环保处置技术研究所(戴玉华教授)、化学品危险性防控技术研究所(高建村教授)、纳米光电子与高能粒子研究所(谭恩忠副教授)。
2.年度绩效考评对象
7个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光机电装备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恩泽生物质精细化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特种弹性体复合材料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深水油气管线关键技术与装备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能源工程先进连接技术北京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北京现代产业新区发展研究基地。
三、考评方式及程序
1.考评方式:集中汇报交流,验收小组成员无记名评分。
2.考评程序
(1)提交材料: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提交2020年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年度绩效考评报告》(附件1)或者从上级管理部门网络年报系统中导出的《2020年报》,校级重点科研机构提供《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级重点科研机构三年绩效考评报告》(附件2);
(2)机构负责人汇报:15分钟PPT,内容密切结合绩效考评报告要求;
(3)现场提问解答、交流互动;
(4)验收小组成员讨论评议、无记名打分。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重点科研机构依托院(系)组织督促各机构负责人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认真填写绩效考评报告相关材料。
2.各重点科研机构填写的绩效报告相关材料,由相关依托院(系)党政联席会审查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3月2日(星期二)前统一提交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工作联系人:代峰燕
联系电话:81292046
E-mail:daifengyan@bipt.edu.cn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年度绩效考评报告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级重点科研机构三年绩效考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