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重点科研机构提交2018年绩效报告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12-19 撰稿人:

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页面_1.jpg

北石化科学发〔2018〕16

 

关于重点科研机构提交2018年绩效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工作重点》以及2017年出台的《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校内重点科研机构运行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形成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现将重点科研机构提交2018年绩效报告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提交年度绩效报告的重点科研机构名单

北京市级、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均需提交2018年年度绩效报告。市级重点科研机构包括北京市重点实验室5个(光机电装备技术、恩泽生物质精细化工、特种弹性体复合材料、深水油气管线关键技术与装备、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能源工程先进连接技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现代产业新区发展研究)。校级重点科研机构为2018年3月学校发文公布的10个机构(油田应用化学与化工技术研究所、能源高效利用与清洁能源工程应用研究所、环保多相流分离与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所、安全生产智能感知与大数据技术研究所、工控安全与智能控制研究所、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高分子材料环保处置技术研究所、化学品危险性防控技术研究所、纳米光电子与高能粒子研究所)。

2. 绩效考评报告内容

根据2017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承担完成的科研任务及完成情况,取得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学术交流情况,重要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建设经费决算审查,对所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发展设想等。

具体请按照《重点科研机构年度绩效考评报告(2018)》(附件)进行填写。所填写内容都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 绩效考评报告应用

《重点科研机构年度绩效考评报告(2018)》将在校内进行信息公开,同时也是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4. 绩效考评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1月3日(星期四)前提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5.其它管理事项

各依托院(系)要建好、管好、用好重点科研机构。本通知由各依托院(系)负责通知到各重点科研机构。各重点科研机构填报的年度绩效报告,由相关托院(系)审查后统一提交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唐广军,代峰燕

电话:2045,2046

 

   附件:《重点科研机构年度绩效考评报告(2018)》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