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的通知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理念,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23版)》和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学校2025年各专业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
教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2025年拟接收人数 |
考核方案 |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6 |
见附件三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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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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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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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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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分析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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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12 |
见附件四 |
机器人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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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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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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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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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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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见附件五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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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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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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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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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5 |
见附件六 |
电子商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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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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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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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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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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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学院 |
会展 |
15 |
见附件七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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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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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 |
9 |
见附件八 |
安全生产监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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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研究院 |
人工智能 |
6 |
见附件九 |
全校合计 |
300 |
|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第七周(4月7日~4月11日) |
公布转专业计划和考核方案 |
第七周~第八周(4月7日~4月18日) |
学生向转出教学院(系)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
第九周周三(4月23日)前 |
转出教学院(系)审批后直接转交转入教学院(系),转出教学院(系)报教务处汇总名单 |
第九周周五(4月25日)前 |
转入教学院(系)在本教学院(系)公布参加考核名单 |
第十周~第十一周(4月28日~5月9日) |
转入教学院(系)组织考核 |
第十二周周三(5月14日) |
转入教学院(系)将初审通过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和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 |
第十三周(5月19日~5月23日) |
教务处公示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
第十四周(5月26日~5月30日) |
教务处公布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
三、办理程序
请各教学院(系)严格按照工作日程进行该项工作,并特别提醒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建议学生填表前仔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各方面信息。
2、学生自提出转专业申请起,直到被批准并到转入专业所属教学院(系)注册前的学习期间,应完成已注册课程(含暑期安排的教学活动)的学习及考核,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学期成绩进行学业处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受到的学习警示、留级处理等,在转入新专业后继续有效。
3、转专业学生须达到转入专业为其制定的个性化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修读课程和学分要求方可取得毕业资格。因转专业需要延长在校年限者,须按照延长在校年限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位同学根据各专业考核时间和要求提前准备。预祝成功!
附件一、转专业申请表(学生用)
附件二、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院系用)
附件三、新材料与化工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附件四、机械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附件五: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附件六: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附件七:人文社科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附件八: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附件九:人工智能研究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