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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经济管理学院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审计专业复试组”。

1.“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负责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2.“审计专业复试组”由经济管理学院根据审计专业领域实际成立,复试组一般不少于5人(导师不少于4人),配备1-2名秘书,各复试组的组长原则上由教授担任;在复试前需召开复试组会议,分工明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做好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3月17日开始。

(二)复试地点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康庄校区)

地址:大兴区康庄路与兴泰街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康庄路50号院北侧约50米)

(三)复试方式

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要求初试成绩总分≥204分,单科(满分等于100分)≥51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102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005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代码

125700

专业名称

审计(全日制)

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

学科方向

绿色审计

安全审计

绩效审计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应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本人签字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

2.往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签字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

3.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

上述电子版请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后,发送到邮箱:duzhenwei@bipt.edu.cn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还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申请并接收到复试短信通知,否则不予复试。

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下载打印;《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常用信息”栏目下载(网址: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zkxx/bkzl/index.htm)。

(二)交费

我校不收取复试费用。

(三)复试考核内容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复试内容不同,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两种形式。综合面试过程遵循“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机制,确保公平公正。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环节合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具体分配占比如下:

1.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长共计2小时,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同时测评考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全面核验专业核心素养。

2.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合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1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聚焦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素养等核心内容,严把考生思想道德关。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主要测评考生外语口语表达与听力理解能力,考核形式灵活多样,涵盖外语自我介绍、专业英语口译、现场问答交流等环节,侧重考查外语实际应用能力。

(3)综合素质评价(占复试总成绩的20%)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科竞赛、专业实践、科研训练及成果;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人文素养;身心健康状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科目

参考书

出版社

编者

审计专硕专业综合

1.《基础会计》(第12版)

2.《财务会计学》(第14版)

3.《审计学》(第12版)

4.《财务管理学》(第10版)

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5月

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4月

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5年11月

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6月

1.秦玉熙,袁蓉丽,朱小平

2.戴德明,林钢,赵西卜

3.秦荣生,卢春泉

4.王化成,刘俊彦,廖冠民

3.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科目

参考书

出版社

编者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管理会计

2.财务管理

1.《管理会计》(第10版)

2.《财务管理学》(第10版)

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1月

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6月

1.孙茂竹,支晓强,戴璐

2.王化成,刘俊彦,廖冠民

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为复试不合格。

(二)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成绩总分×40%]。

(四)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享受初试总成绩加分的,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录取

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三)新生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四)新生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由研招办统一寄发,具体寄发日期另行通知,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七、信息公开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公布公示。

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010-60228007,邮箱:duzhenwei@bipt.edu.cn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10-8129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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