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工会

温馨提醒:

今天是: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关于二级工会职工小家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0  点击次数:

中 国 教 育 工 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2011)工字66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关于二级工会职工小家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提升二级工会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会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09]58号)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1】工字51号)文件精神,结合二级工会建家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学校成立工会建设职工小家验收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组长,常务副主席担任副组长,工会委员和各二级工会主席为成员组成。工作机构设在学校工会办公室。

二、验收工作程序

1.验收申报

申报学校合格职工小家、学校先进职工小家、学校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二级工会,应对照《管理办法》撰写自查报告,总结近三年来本单位工会工作的情况,包括组织领导领导、民主管理、依法维权、队伍建设、自身建设、特色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评议并做出相应决议,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征得本单位党政同意,将“XX工会关于申请“XX职工小家”验收的请示”(12份)和验收申请表(13份)(纸版和电子版)提交学校工会办公室。

学校工会办公室收到二级工会提交的材料后,统筹安排学校工会建家验收工作,并向各二级工会反馈验收具体时间。

2.考察验收

每年10月份,学校组成评议考察组,对本年度申报二级工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为半天,考察方式包括听取二级单位汇报、召开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实地查看和查阅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及原始材料、档案、会员评议等相关资料。

3.小组讨论

验收小组在实地考察基础上研究形成验收组意见。

4.验收反馈

学校验收小组向申报单位领导班子和二级工会委员会反馈验收组意见。

附件一:XX工会关于申请“XX教职工小家”验收的请示

附件二:XX工会XX职工家验收申请表

附件三:XX工会XX考察验收会议程序

附件四:XX工会XX教职工小家建家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五:XX工会会员民主评议工会主席测评表


(此页无正文)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工会

    

 

 

                       O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二级工会 职工小家   验收通知

工会办公室

2011108印发

共印1 

 

版权所有: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邮编:10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