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的决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2 点击次数:
京教工发[2011]2号
各高等学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
多年来,首都教职工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做出了重大贡献。按照北京市教育系统工会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工会帮扶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更好地推进首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激发首都教职工的创造活力,经与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协商,北京市教育工会决定设立“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基金主要用于首都教职工罹患重大疾病等事件的救助或资助。
基金发起单位组建管理委员会,共同协商制定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基金进行专项管理。北京市教育工会诚挚希望各级工会组织、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支持“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形成相互帮扶、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