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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0  点击次数: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工发[2024]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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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工会工作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2023年以来,全校工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会组织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了新的贡献。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各二级工会和全体工会会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2023年度在工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比例

1.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小组长以上校、院两级工会干部均可参加评选,比例按工会干部的20%产生。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全体在职会员均可参加评选,比例按二级工会会员人数的5%产生。

3.协会工作积极分子:在学校工会注册的协会均可参加评选,30人(含30)以下的协会可推荐1人,30人以上的协会可推荐2人。

4.突出贡献奖:一年来在教代会工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2.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在学校教代会换届青教赛和青管赛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

3.热心工会及协会工作,积极落实校工会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工会及协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职工小家建设及协会活动中成绩突出。

4.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受到教职工好评。

三、推荐步骤

1.基层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均由二级工会与基层党组织协商推荐产生;协会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工会办公室根据开展活动记录与协会协商推荐产生;突出贡献奖由工会办公室在一年来担任教代会主席团、校工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二级工会主席的干部和在重要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中推荐产生。

2.审核、确定评选表彰人员名单。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审核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协会工作积极分子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材料,然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拟表彰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公示。对拟确定的表彰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选要求及表彰

1.各二级工会及协会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1下午5点前将具体表彰人员名单及先进个人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工会办公室。

附件:

1.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优秀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2023年度协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校工会办公室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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