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1 点击次数: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工发[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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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经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将于2017年7月召开。现将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1.代表名额与结构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本次“双代会”正式代表名额原则上按教职工总数的15%产生,共120名。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人数及产生将会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代表结构为:教学一线教师代表占60%以上,劳模及40岁以下青年教工代表占25%以上、女教工代表占50%左右。代表结构可交叉重复。
2.代表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2)工作积极肯干,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贡献。
(3)热爱工会工作,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深入了解和客观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和一定的影响力。
(4)教学一线教师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工会会员,且为所在单位本届“双代会”代表。
二、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双代会”正式代表名额实行统一分配。各二级工会根据所分名额和结构要求,按《中国工会章程》和《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双代会”正式代表。代表候选人名单要在基层党组织的指导下,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并经筹备工作组同意后再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在进行差额预选和直接差额选举时,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差额不足一人时,按一人计算。
当选代表需经学校“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能成为正式代表。根据有关规定,第八届校工会委员会代行学校“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职责。
请各单位于6月13日前完成“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并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一式二份)报校工会,同时上报电子版至gonghui@bipt.edu.cn。
附: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二Ο一七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双代会 代表 名额分配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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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公室 |
2017年6月1日印发 |
共印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