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点击次数: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关于举办
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青年教师现代教学技能,增强课堂教学实效性,学校定于2016年10月10日-12月16日举办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锤炼教学基本功 提升现代教学技能
二、比赛类别
比赛分理工科、文科(含体育)两大类别
三、参赛人员及要求
1.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本校在职教师均须参加此次活动;
2.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其他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由相关教学单位安排参加;
3.比赛结果存入个人教学档案。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阶段(10月10日-10月28日)
举办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启动会。教师发展中心将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和优秀选手讲授教学方法和心得体会,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青年教师参加会议,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大练兵、大比武”的氛围。
第二阶段:观摩提升阶段(10月31日-11月25日)
各教学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自身特点,自行制定工作安排,全面部署和动员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与,为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通过组织开展听课、评课、反馈和骨干教师课堂观摩等活动,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
第三阶段:展示评比阶段(11月28日-12月10日)
本阶段分为两个部分:
1.各教学单位、各二级工会按分配名额指标(见附件3),在本单位选拔参加学校评比的选手,并于11月25日前将推荐选手名单报教务处,同时提交参赛选手的教案(为便于匿名评审,教案内不得有参赛者个人信息)。
2.12月10日全天分别进行学校第十届理工组和文科组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决赛。产生校级相关奖项,并同时产生参加北京高校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选手。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交流总结阶段(12月12日-12月16日)
召开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总结交流会,由各教学单位介绍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会后,针对每位选手的不足之处,采用诊断性教学的形式,开展一对一反馈交流活动。
五、比赛奖项设置及评奖办法
1.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理工科和文体科):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 名,三等奖各3 名,最佳教案奖各1名,最佳教学演示奖各1名,优秀奖若干。
集体奖项:优秀组织奖2名。
在学校决赛基础上,产生参加“北京高校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选手1名。
2.评奖办法
由专家和学生代表担任评委,对参赛选手的教案、教学演示等进行评审,并结合参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综合评定参赛教师最终成绩和获奖等级(《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六、组织机构、承办单位及分工
1.学校成立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解江凌 韩占生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红梅 王秀梅 王荣霞 纪文刚 严姣兰
杨钟红 沈 倬 张 祥 易 久 金恩姬
单希林 孟 波 庞 磊 胡 颖 曹建树
靳海波 戴玉华
2.活动承办单位为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和学校工会。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各教学单位观摩提升阶段的组织和领导、校内基本功比赛报名等工作;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赛前培训交流、专家点评反馈;人事处负责参赛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个人奖励经费;学校工会办公室负责集体奖励经费、配合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赛前培训和校内赛事,并负责参加校外比赛的组织、申报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教学基本功比赛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制定预赛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比赛期间的各环节组织工作。
2. 10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预赛工作方案电子版报教务处和学校工会办公室,以备学校领导小组随机组织观摩活动。
3.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评比的过程中,既要注重青年教师基本功的展示和交流,又要为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提供平台。评比时,须邀请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参加,并组成评比委员会。评比过程中,各教学单位一线青年教师逐个上台展示,除有特殊情况人员外,适龄教师均需参与本次活动,达到“评比是手段,提升是目的”的主旨。
4.全部比赛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评比工作,并对获奖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联系方式
1.教务处:王秀梅 电话:2247
2.人事处:胡 颖 电话:2122
3.教师发展中心:王荣霞 电话:2160
4.学校工会办公室:王红梅 电话:2184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