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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补测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关于2019-2020学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补测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 》(教体艺[2014]5号),以及北京市教委体卫艺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2020 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确保我校学生能顺利毕业。我校将于12月3日(星期二)进行补测工作。

请各教学院(系)务必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补测,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测时间

123日(第14教学周 星期二)下午13:00 (请参加补测同学下午1300准时到达测试地点,逾期后果自负)

二、补测地点

主校区体育馆和田径场。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在体育馆内测试;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50米跑、800/1000米跑在田径场测试。

三、测试对象

未参加测试、缺项、50分的学生。

四、注意事项

1.测试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校园一卡通一卡通信息不全者,须持学生证,否则不准许参加测试。

2.室外项目补测由现场指定体育教师进行。

3.有参军、出国等情况的,各院系需统一开具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补测当天交到体育部综合办公室,以免影响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的核定。

4.由于测试仪器只保留学生最后一次测试数据,请补测者慎重并合理安排个别项目是否补测,附件中已注明需参加补测的原因,如有任何疑问可在补测当天先到体育馆主席台进行咨询再测试。

5.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即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6.因身体等原因参加不了体质健康测试的(保健班除外)同学,请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诊断书加盖医院公章),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在补测当天现场办理。

7.请各院系负责人积极做好通知、宣传、动员工作,参加测试者须着运动、运动鞋,否则不予测试。

8.测试过程中不得冒名顶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附件1:参加补测学生名单(电子名单)

 

 

体育部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