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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多功能体育馆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22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多功能体育馆管理规定

 

学校多功能体育馆,是师生教学训练比赛、举办会议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室内场所,为使体育馆有序的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凡进馆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二、进馆人员需穿软底运动鞋进入场地,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造、搬动馆内的任何设施设备,不得无故取用馆内任何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场馆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严禁乱涂、乱画、乱粘,自觉维护场馆秩序,保持清洁卫生,场馆管理中心视情节给予处罚。

四、注意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发生影响教学、训练、比赛的行为。

五、每个项目的活动,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严禁用球向墙面、门窗玻璃撞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止使用体育馆或者交给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六、严格遵守开闭场馆时间和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体育场馆进行训练和活动的单位、个人,需提前与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安排。

七、场馆、场地实行收费管理,需要使用的单位,须按一定交付场租后,再进入场地活动。

八、学校运动队、各类组织使用场地,需经体育部批准,有场馆管理中心根据训练教学安排计划,进行统筹安排,保障场地使用。

 

 

体育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