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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的校园记忆”和“老照片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3  

  

  各单位、各部门,各地方校友联谊会:

  为回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历程,总结整理学校办学经验,记录为学校建设发展默默奉献过的教育工作者,感怀有效的教育理念对于个人生命历程所起到的积极引导作用,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校友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我的校园记忆”和“老照片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稿件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征文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和广大校友,来稿要围绕回忆母校生活、感念老师教导的主题,记述个人在学校生活中记忆深刻的一件事、一位老师或一张老照片反映的故事。

  文章体裁、字数不限,内容必须真实,切忌夸张,杜绝虚构;文字朴实流畅,避免空洞抒情。

  二、征文报送

  此次征文稿件由各教学单位、机关教辅部门和地方校友联谊会分工负责、统一征集报送。

  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1日结束。其间,各单位可统一报送,也可通知师生员工、校友个人随时报送。

  征文稿件报送纸版、电子版均可,可另附图片一至两张,其中“老照片的故事”主题稿件,须附老照片。所附图片及照片,纸版、电子版均可。

  投稿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学校办公室(收),邮编:102617。投稿邮箱:yuanban@bipt.edu.cn,标题注明“学校征文”,稿件中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振宇,电话:81292053。

  三、征文选用及评奖

  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校友工作办公室拥有征文使用权。对于优质稿件,将通过晨曦网、校报、《校友》刊物等媒介陆续进行刊载,并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给予一定的奖励,还将根据各单位组稿工作情况评选出最佳组织奖和优秀征文纪念奖。

  学校还将把优质稿件报送北京教育志编纂委员会和北京日报副刊部,参加北京市教育系统“我的校园记忆”有奖征文评选活动。2013年11月起,《北京日报·文化周刊·作品》版每期将择发稿件,活动主办方还将择优结集出版《我的校园记忆》作品集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奖金(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学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