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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申请不在学校管理公寓住宿的通知

发布人:0020200002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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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

学生申请不在学校管理公寓住宿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经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研究,现将2021-2022学年申请不在学校管理的公寓住宿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年级以上且家住大兴区黄村镇或毕业班参加全学年(全学期)实习工作的学生可申请不在学校管理的公寓住宿;其他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在非学校管理的公寓住宿。

二、申请的审批及程序

1、申请不在学校管理的公寓住宿,须经各教学院(系)和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审批。

2、每年春季学期末审批和办理下一学期或下一学年不在学校管理的公寓住宿申请。

3、申请不在学校管理公寓住宿的,由学生本人填写《非学校管理公寓住宿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按要求注明住宿所在地和电话,学生家长在申请书中签字认可。

4、因学校教学安排到校外实习而不在学校管理公寓住宿的,须填写实习居住地点和电话,并由教学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认可。

5、申请和审批的具体程序:

1)学生本人在每年春季学期,根据学校通知及时填写《非学校管理公寓住宿申请书》,并将申请书报送所在教学院(系)。

2)各教学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后,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填写《非学校管理公寓住宿情况统计表》,将统计表和学生申请书一并上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审批。

3)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对各类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情况反馈各教学院(系),由各教学院(系)通知申请学生。

三、其他事宜

1、经批准的申请学生不再交纳下一学期或下一学年住宿费,并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2、已被批准不在学校管理的公寓住宿,又申请回学校管理的公寓住宿的学生,需按规定填写住宿协议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如能安排住宿,在交纳住宿费(按学期计算收费标准)后,由公寓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教学院(系)安排房间和床位,申请学生应服从安排。

3、不符合申请条件,但因家长陪读、住亲友家等特殊情况,又要求到非学校管理的公寓住宿的,除履行上述申请审批程序外,须有家长在申请书中签字认可(外地学生须有家长确认书或确认函),同时还应提供校外居住地址、电话,到社会上租住房屋的还须提供所租房屋的出租资质证明复印件。

4、请各教学院系将《非学校管理公寓住宿情况统计表》于202172日前发至邮箱guojuntao@bipt.edu.cn,将统计表和学生申请书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处。

联系人:郭俊涛

电话:81292010

邮箱:guojuntao@bipt.edu.cn

 

附件:

1、非学校管理公寓住宿申请书

2、非学校管理公寓住宿情况统计表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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