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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与化工学院2023年研究生企业实践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2023年研究生企业实践奖学金

拟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企业实践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新材料与化工学院评审小组评议并票决,确定如下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专业学位类别

学号

获奖等级

1

李晨阳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05

一等

2

石沫男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15

一等

3

林炎钧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16

一等

4

候光昊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26

一等

5

郑佳媛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38

一等

6

刁鹏杰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159

一等

7

王靓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187

一等

8

张春颖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11

二等

9

刘奇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13

二等

10

陈彤彤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19

二等

11

郭旺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21

二等

12

秦小桐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23

二等

13

杜雨蒙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25

二等

14

张明峰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27

二等

15

仇玉静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35

二等

16

张婧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037

二等

17

任婕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158

二等

18

陈浩彤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168

二等

19

梁凯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171

二等

20

吕田田

女

材料与化工

2021520176

二等

21

王勇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183

二等

22

孔文泉

男

材料与化工

2021520184

二等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

听取意见电话:15652963262(张翠华)

电子信箱:zhangcuihua@bipt.edu.cn

对所公示评奖结果持有异议的研究生个人,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评审小组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研究生个人对本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处理意见,该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