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北石化院发〔2018〕22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新材料与化工学院评审小组评议并票决,确定如下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以学号排序):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1 |
2023520238 |
徐晨凯 |
2 |
2023520285 |
葛淑凡 |
3 |
2023520298 |
罗佳 |
4 |
2023540070 |
李贺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听取意见电话:15652963262(张翠华);13683078770(徐硕远)
电子信箱:zhangcuihua@bipt.edu.cn
对所公示评奖结果持有异议的研究生个人,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评审小组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研究生个人对本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处理意见,该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