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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教体艺厅函〔2023〕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2 号),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要求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机械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张超

副组长:王殿君

成员:薛龙、朱加雷、刘颖、刘建勇、张伟、韩严和、张洪伟、曹莹瑜、王亚飞、杜文海

秘书:初庆东

主要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细则;遴选各专业方向的遴选面试小组、试题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组织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价标准及复试程序;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负责解释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结果,提出拟录取的建议名单。

2.复试网络面试小组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面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硕士导师不少于 4 人),配备1-2名秘书,各复试小组的组长原则上由教授担任;在复试前需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做好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3.学院复试试题库命题小组

复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学院成立出题工作小组,提前开展综合开放性考题题库的建设工作,侧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能力及综合素养。小组成员承担的工作、身份等对外保密,严格执行命题保密及保管安全工作。

4.复试的监督

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按学校有关制度加强管理,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签署《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廉政责任书》,复试工作全程录像。

二、复试工作办

(一)复试时间

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在3月24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具体时间见学校官网复试通知和网上公告。

(二)复试方式

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采用“腾讯会议”系统,备选系统为“钉钉会议”,各学院要做好技术保障。复试过程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复试办法

1.复试分数线

我校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和调剂考生资格线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需符合《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A 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和调剂考生资格线如下:

类别

生源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单科(满分>100分)

拟招生人数

学术学位

(工学)

一志愿及调 剂考生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273

38

57

26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273

38

57

12

专业学位

(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

 

085500 机械-机械工程领域(085501)(专业学位)

273

38

57

52

085700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领域(085701)

(专业学位)

273

38

57

30

085800 能源动力-清洁能源技术领域(085807)

(专业学位)

273

38

57

40

 















2.调剂考生要求

根据《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我校调剂基本原则为: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数学一、二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亦即“难”可兼容“易”)。

5)报考各类“国家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我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需满足 A 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拟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前,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应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本人签字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

2.往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政审表;

3.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核验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习能力、获奖、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还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申请并接收到复试短信通知,否则不予复试。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下载打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在我校研招网“常用信息”栏目下载。

(网址: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

(二)交

我校不收取复试费用。

(三) 复试考核内容                                     

1.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 外语能力 (满分10分)

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可单独测试外语听、说能力,也可结合专业知识进行考察。

(2)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80分)

考生陈述,复试人员进行提问,包括以下内容: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本学院组织出题工作小组,提前开展综合开放性考题题库的工作,考生在复试前,需在参考专业课程科目中任选其一,注意所选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专业课相同。复试现场以题库为范围,对考生“随机抽取2~3个问题”进行提问考察。

 

机械工程学院参考书目

专业领域名称及代码

复试科目

参考书

出版社

编者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085500 机械-机械工程领域(085501)(专业学位)

1.机械设计基础

2.控制工程基础

3.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

4.工程材料及其成形技术基础

1.《机械设计基础》(第7版)

2.《控制工程基础》(第4版)

3.《C程序设计》(第5版)

4.《工程材料及其成形技术基础》

1.高等教育出版社

2.清华大学出版社

3.清华大学出版社

4.高等教育出版社

1.杨可祯

2.董景新

3.谭浩强

4.孙康宁,李爱菊

(四选一,与初试科目不能相同)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085700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领域(085701)(专业学位)

1.环境学概论

2.流体力学

3.机械设计基础

4.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

1.《环境学概论》(第2版)

2.《应用流体力学》(第2版)

3.《机械设计基础》(第7版)

4.《C程序设计》(第5版)

1.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3.高等教育出版社

4.清华大学出版社

1.胡筱敏,王凯荣

2.宇波

3.杨可桢

4.谭浩强

(四选一,与初试科目不能相同)

085800 能源动力-清洁能源技术领域(085807)

(专业学位)

1.传热学

2.工程热力学

3.流体力学

4.机械设计基础

5.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

1.《传热学》(第5版)

2.《工程热力学》(第5版)

3.《应用流体力学》(第2版)

4.《机械设计基础》(第7版)

5.《C程序设计》(第5版)

1.高等教育出版社

2.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4.高等教育出版社

5.清华大学出版社

1.陶文铨

2.沈维道

3.宇波

4.杨可桢

5.谭浩强

(五选一,与初试科目不能相同)

 

(3) 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分)

考生陈述,复试人员结合考生所陈述内容进行提问,包括以下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不合格者(<60>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30%。

(三)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系数×70%]+[复试成绩总分×30%],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值计算,满分值500的为5。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录取

每个学科(专业)统一标准,对复试合格者按加权总成绩排序后,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新生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四)新生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由研招办统一寄发,具体寄发日期另行通知,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七、信息公开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公布公示。

考生接待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010-81292878,邮箱:biptmech@126.com

研究生处:010-81292056,邮箱:yanzb@bipt.edu.cn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10-81292275,邮箱:jwb@bipt.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