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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转发《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

2022年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现将《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院(部)根据文件要求,通知到项目负责人。

一、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结项材料采取网上受理请课题负责人于2024年9月10日之前将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及其他研究成果电子版打包上传学校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平台(http://cxcy.bipt.edu.cn/)的“教改项目-详细文件名格式:“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单位”。

二、结题成果要求

(一)论文成果要求:

1.成果数量要求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石化院发〔2023〕35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

重点课题要求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至少 3 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至少 2 篇论文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且有 1 篇为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

面上课题要求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至少 2 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至少 1 篇论文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如果校外配套支持项目立项主管部门有关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规定与我校要求不一致时,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

2.成果认定要求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石化院发〔2023〕35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成果应同时标注“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课题资助”(项目名称:****;项目批准编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外配套支持本科教改项目资助”(项目名称:****;项目批准编号:****)字样。未明确标注项目资助信息的论文及成果,在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可。

(二)其他成果要求:

项目申报书承诺完成的预期研究成果。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2041


附件:

1.2022年课题结题通知(20240507)

2.结题申请表

3.待结题项目名单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