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新专业申报和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建设规划,持续深化专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科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方案》,现将2024年新专业申报和预备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自2024年度起,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2023年9月,学校就2024年拟新增应急管理、金融科技、供应链管理、数字经济、信息安全、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智能科学与技术等8个专业进行了预备案,上述预备案专业可以申报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
对于2023年9月未在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进行预备案的专业能否申报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须以教育部最新通知为准,务必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本科新专业预备案工作
学校开展2024年度新增预备案专业工作,拟新增预备案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新增专业应有科学性、前瞻性,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满足首都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求,紧密对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设置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二)新增专业应紧扣学校学科优势和办学定位,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突出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匹配,鼓励学院主动淘汰不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跨学科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原则上院内专业数量要实现动态平衡。
(三)深化“五联行动”,强化合作内涵建设,构建以需求为导向、以贡献为目标、务实高效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共同体。
(四)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推动专业升级换代。新增本科专业应为生源质量好、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对不受考生欢迎、就业状况差的专业进行整改,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连续停招五年以上的本科专业予以撤销。
(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规定条件;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专业设置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申请
1. 教学院(部)申请设置专业(含2024年新增专业和2024年预备案专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拟申报(预备案)新专业信息表
(3)拟申报专业培养方案
(4)专业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表;
(5)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意见(在申请书封面签名)。
2. 学院须履行以下程序:
(1)专家论证。教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原则上为校外专家,需包含同类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教育部相关专业教指委委员和行业企业专家等。
(2)教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教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专家论证意见对新增专业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
(3)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论证结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二)学校审批
1.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组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家组评审通过的专业设置材料进行论证,听取专业责任教授答辩并进行评议表决。
2.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将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经北京市教委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院(部)于6月17日24:00前登录学校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平台http://cxcy.bipt.edu.cn/,选择“教学建设项目-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点击“我要申报”,在线填写专业信息、负责人信息,上传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拟申报(预备案)新专业信息表、培养方案(签字)和论证报告,保存后提交教学院(部)审核。用户名为教职工一卡通号,密码为一卡通号后6位。
请教学院(部)及时完成在线审核,并将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专业申报纸质版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公章后,连同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意见纸质版,于6月18日(周二)上午12: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15号楼B 2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社会需求、资源条件和专业发展实际,结合教育部和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方案,积极谋划新专业设置,既可新增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内专业,也可新增目录外专业。申报目录内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目录外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各教学院(部)要明确申报专业类型是备案还是审批,再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二)做好新设本科专业及预备案专业的论证工作,申报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为国家急需、或能够填补区域专业设置空白、或具有显著学科优势、或人才需求旺盛的专业。
联系人:金红梅 电话:2041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5.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科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方案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7.教学院(部)拟申报(预备案)新专业信息表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新增专业和预备案专业都需要填写)
9.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新增专业和预备案专业都需要填写)
10.专业论证报告(建议模板)和专家论证意见表(新增专业和预备案专业都需要填写)
11.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意见
12.excel模板2022(网站填报上传需要)
13.填报注意事项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