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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导下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理念的学生组织,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意见和建议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党、团、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学院活动与繁荣学院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锻炼和培养学生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人文社科学院团学是由本院在籍本科生经竞选产生,受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管理。

第二章 宗旨

第三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致力于为人文社科学院发展与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贡献。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节 院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第四条:人文团学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院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人文团学最高权利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闭会期间其权利由主席团行使。

第六条: 团学代会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由大会筹委会决定。

第七条:团学代会由筹委会主持,筹委会由分团委书记和主席团组成。

第二节   院学生委员会

第八条:院学生委员会具体执行学代会的决议。

第九条:院学生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主席负责,分工合作。

第十条:院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学生担任)一名,副主席三名(学生担任),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学生担任),副部长两名(学生担任)。

主席团:执行学代会决议;制订、执行院学生会年度计划;不断听取学院分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的意见,完善工作制度。

办公室:负责处理团学日常事务,负责团学成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记录,处理、制作各种文件等。同时,积极落实上级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学习部:负责开展校园学术专题讲座等活动,活跃学术气氛,丰富校园生活,满足广大同学对学术交流、文化传播方面的需求;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组织开展学风督查建设、课外辅导等活动,调动广大同学学习积极性

生活权益:负责维护、保障广大同学在校园生活当中的正当权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为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创造和谐、健康向上的环境。并配合团学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文艺部:负责开展各类思想健康、内容积极上进的文艺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突出人文社科学院特点,促进校园文化发展。迎新联欢晚会、合唱比赛等是文艺部主办或承办的重要活动。

体育部:体育部以增强学院体育氛围,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身体素质为工作目标,参与举办学校运动会,积极组织各类体育类比赛,协助学生会各部门主办的其他活动。

第三节   院分团委

分团委设书记(教师担任)一名、副书记(学生担任)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科技协会、志愿者协会四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主席)一名(学生担任),副部长(副主席)两名(学生担任)。

组织部:组织部旨在配合学院党团组织,做好学院分团委与校团委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各班团支部的组织工作,指导各团支部开展活动;负责团费收缴、团员证的年度注册补办以及新生和毕业生党团关系的转接等工作,并安排开展各班同学的推优入党工作。

宣传部:负责团学各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介绍学生会的工作,展现学生会的风貌,展示人文学子的风采;用更贴近广大学生的方式传播主流价值观,定期推送党团建设、时事政治、校园资讯等。

志愿者协会:协会旨在弘扬志愿精神,负责学院志愿者的全面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督促、协调志愿者开展爱心捐赠、社会实践等活动。

科技协会:协会以“活跃学院创新学习氛围,普及创新学习文化知识”为宗旨,积极参与校科协的活动,同时积极组织面向全校学生的创新类、学习类活动。

第四章 规章制度

十一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一)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需具备强烈责任感,对待工作积极主动,并认真完成学生会或分团委所分配的任务。

(二)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要对工作负责,不推脱,不延误,不隐瞒。如有工作上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直属上级反映,严禁私下处理。

(三)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接到被分配的任务后,如有疑问当时提出,如无问题必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必须及时汇报工作存在的问题。

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因公如需请假,统一由学习部开发假条。

十二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干部例会每两周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增加或延期举行,学生会及分团委各部门副部以上级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其他需学生会及分团委成员出席的会议也要准时参加。

(二)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需提前请假。请假时请向上级题写正式的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原因,层级上报至主席、副书记处,及批准后方可请假。不得越级请假、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席。

(三)不论大小会议,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者,请遵循上一项中的请假制度执行,提前说明。

(四)开会期间,会场务必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不在会议中私下交谈,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随时记录两周内的工作任务,并及时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做到了解近期各部门的活动。

十三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习制度

(一)学生以学习为己任,学生会及分团委成员应将学习和学生会及分团委工作摆在首位。

(二)学生会及分团委成员应至少保证每门功课的通过,学分应排在年级前三分之一。

(三)学生会及分团委成员应对自己的成绩有较高要求,保持良好学习习惯,带动周围同学,形成良好学风。

)每年任免新一届学生会及分团委干部要以学习、工作能力两方面作为参考,成绩较差者,学生会及分团委将会慎重考虑其任职问题。

十四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任何活动组织内部的优先参加,以部长副部长为标准,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二)对待团学活动必须积极主动,并认真完成自己所分配的任务。

(三)团学组织举办的各种大小活动都应有活动策划、方案、活动总结等内容,并留日后存档于部门日志中

(四)参与活动时各个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有任何问题要提出来,不能私自决定。牵扯到本部门与其他部门配合工作,两部门或多部门不能相互推脱、推卸责任。

十五人文社科学院团学组织成员的奖励

(一)学生会及分团委的优秀成员,每年干部评定时都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凡是在学生会或分团委工作表现好,能力突出的成员,给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积极,工作完成效率高,质量好的成员,在学生各项推优评定活动中给予优先考虑。

(四)凡为人文社科学院、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会或分团委成员,给予“人文学生会荣誉成员”奖章,并及时在人文社科学院各种媒体平台上公开发表祝贺通告。

(五)凡能兼顾好学习和工作的学生会或分团委成员,及时在人文社科学院各种媒体平台上公开发表祝贺通告,并给予“人文优秀学生”证书奖励。

第五章考核制度

十六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90分为合格,60-75分的考虑降职或免职,60分以下将直接免去其职务。

第十七条   量化考核表

项目姓名

会议表现(满分40分)

日常工作(满分60分)

奖项加分

总分

考核标准

(一)例会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3分,请假一次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与会人员没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在会议中私下交谈、做与会议无关的的事扣3分。

)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3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存档于部门日志中,否则扣5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执行者扣10分,延误者扣5分;各部门内以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5分。

)活动考核

1、大型活动无故缺席者扣5分、迟到者扣3分。

2、参与活动不积极主动,没有完成自己所分配的任务者扣5

3、团学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5分。

4、团学活动中部门相互推脱、推卸责任扣5分

)其他综合考核

1、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酌情扣分或退会。

)嘉奖方面

1、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加5分;

2、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3、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10分;一学期例会和值班全勤者加10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10

5、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