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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6-07-07 撰稿人: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学技术处

 

  

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和文件,按照要求申报。

一、重要事项如下:

1、采用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2项;

2、学校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结果公示;

3、参评范围:201371日至2015630期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4、成果形式:分为专著、译著、论文、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调研报告;

5、《申报书》中“学科组”分类:分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 12个学科评选组;

    5、《申报书》中 “学科分类”:请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发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准确填写一级和二级学科,如管理学·管理思想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见附件4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及其电子版,A4打印;

2、专著、译著、普及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类申报成果报送4份原件,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书》后统一装订在一起。具体要求见通知;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支撑材料一式7份,统一装订在《申报书》后;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71411点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何伟   Email:hewei@bipt.edu.cn

联系电话:81292046    综合教学楼404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模板

附件3: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科学技术处

20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