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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时间:2016-12-15 撰稿人: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学技术处

 

 

转发《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

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二级单位、相关老师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详见附件)转发如下,请各二级单位及相关老师按照通告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时申报。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时间安排

1.基金委将于2017115日开通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2.申请人应先向科技处申请开户,请提供:姓名+邮箱号(邮箱作为用户名,最好是校内邮箱,需要链接激活)+职称+手机号,发送邮件至hewei@bipt.edu.cn;科技处为申请人开户;申请人进入邮箱激活链接并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系统在线填报,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科技处接受申请开户时间截止为20173316:00。已有用户名的老师无需再申请。

3.学校接收纸质申请书截止时间:20173916:00,逾期不再受理。

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科技处还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因此请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二)提交材料

各类型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PDF本的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提交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注:项目组成员需本人亲笔签字,有合作单位的请申请人提前安排好申请书最后一页(没有页码)的盖章时间。

(三)特别提示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有关限项及各类型项目申报条件等规定,请参阅《通告》、《指南》。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若我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请我单位项目参与人向科技处提交项目完整申请书1份,申请学校签章。

6.在线申报过程中如遇系统填写问题可直接咨询基金委信息中心:010-62317474

二、关于项目结题和进展报告

已通过基金邮件系统将有关事项发送至各项目负责人邮箱,请各负责人注意查收,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伟     综合教学楼404

联系电话:81292046   EMAIL:hewei@bipt.edu.cn

 

附件: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点击进入)

 

 

 

科学技术处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