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与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人事人才管理与服务、教职工发展与培训等。

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促进和服务教职工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教辅部门,主要负责教职工培训与服务咨询,促进教师职业发展。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政策落实。牵头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师培训与发展工作的政策、文件和部署。

2.负责制度建设。负责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培养培训长效机制。

3.负责教师发展。统筹教职工职业发展与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发展研究与改革工作,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创新。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国内及出国(境)访学相关工作。

4.负责教职工培训。负责开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促进教师职业发展的各类培训。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咨询服务,负责教学沙龙、名师工作坊等教学研讨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其他教职工的培训培养工作。

5.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