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室(与学校办公室合署)

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除人事档案、学生档案之外的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完善学校档案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或修订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学校档案制度,做好兼职档案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2.负责学校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学校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立卷归档等工作。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

3.负责学校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积极为师生、校友提供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配合审计、巡视、巡察等工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4.负责档案库房建设和管理。按照档案库房的安全防灾标准,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水、防尘、防霉、防虫鼠、防污染、防高温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5.负责校史陈列室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校史陈列室日常管理、维护、接待等工作,确保陈列室整洁、安全,满足各种参观需要。

6.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