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刊载我校九三成员抗震救灾建议
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为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建言
尽快做好地震重建评估
四川地区地震灾害后的重建工作面临次生地质灾害的威胁,例如水库安全、山体滑坡等,对此,致公党上海市委建议,组织地质地貌、水利工程、建筑安全和生态保护等方面专家,建立灾区重建专业评估组,对灾区自然地理条件进行全面的勘察,对受灾区域的宜居性、可持续发展支撑度等做出综合评估,着重确定不宜建设区的范围,为区域重建的总体规划和各类工程的选址提供依据。
民进会员、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施为光也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对西部地区尤其是四川水电开发做重新评估。他说,这次大地震灾害的一个重要教训是,西南地区固然水力资源丰富,但同时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与危险区。在这些地区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具有很高的地质风险成本,应考虑其经济安全与国防安全成本。
尽快出台《突发自然灾害救助法》
“建议以汶川地震为契机,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尽快出台《突发自然灾害救助法》。”近日,九三学社成员、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副研究员罗道全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罗道全认为,应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应急管理更加系统化,通过法律来更好地保障自然灾害中社会各组成部分的权益。
罗道全表示,多数发达国家,尤其是灾害多发国家的公共应急法律对应急救助都有详尽规范,部分国家还出台了专门的应急救助法律法规,包括针对特定类型灾害的救助立法,比如美国的《联邦灾害救济和突发事件援助法》、《全国洪水保险法》,日本的《灾害救助法》、《灾害对策基本法》、《处理特大灾害的特别财政援助法》、《重建灾民生活救助法》、《推进减灾集体移民特别财政补助法》、《灾害支付抚恤金法》、《地震保险法》等等。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灾害救助方面的法规,罗道全认为应该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灾害救助法规,规范灾后对各类人员的救助行动,明确灾害救助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调整灾害救助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人民政协报》2008年6月5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