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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9年1月毕业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9年1月毕业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17修订)》第七十条规定,按照2019届(春)学生毕业的时间安排,请各教学院(系)组织学在综合教务在线的学生页面201810717:00)前提出2019年1月毕业申请,并于第周周(20181130日)前将《申请2019年1月毕业的学生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在组织学生申请毕业过程中,请提醒学生:

1、认真学习《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17修订)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的内容,特别提醒关于毕业、结业和肄业标准的规定

2、申请2019年1月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应为201120122013、2014专升本20152016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的2015学生需在第2018929)前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提前判断毕业累计平均学分绩是否能达到3.00学校审批通过后可纳入2019年1月毕业生管理。

3、需延长在校年限的学生请于第周周(2018107日17:00)前在综合教务在线的学生页面提出申请延长在校年限,到教学院(系)填写《延长在校年限申请表》,于第20181012)前提交。批准纳入毕业生管理的学生,可在本学期第十周周五(1130)前,重新在综合教务在线中提出延长在校年限申请,此为最终状态,毕业生数据上报教育部之后不能增加或删除

4、未获得2019届(春)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应申请2019年1月毕业。如果没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格,本人坚持申请2019年1月毕业离校的,无论是否参加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按规定只能作肄业处理。

5学生在申报毕业时必须再次确认本人综合教务在线重要学籍信息(不管其他信息)是否准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照片,数据上教育部将不能修改,网上学历查询信息也不能修改请仔细核对,如有问题请于第周周(10月12日)之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图书馆817)修改。

申请2019年1月毕业的学生将纳入2019届(春)毕业生管理,请各教学院(系)一定要落实这项工作,提醒每个学生认真考虑,慎重决策,仔细核对学籍信息同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教务处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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