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校级规划教材
建设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位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教材建设正确政治方向与价值导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体系,用心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精品教材,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等文件精神,持续夯实我校教材建设内涵质量,紧密对接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管理,引导教材建设从单本建设向体系化、系列化建设转型,鼓励教师围绕专业核心、骨干课程,凝练教学改革成果,编写适配学科发展、契合产业需求、特色鲜明的优质系列教材,及时将科研新进展、实践新经验、行业新动态融入教材内容,全面提升我校本科教材建设质量与育人支撑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材类型
本次申报限本科层次新编系列教材,申报导向聚焦专业长远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紧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支持专业核心课程、骨干课程的教材体系建设。修订教材、学术专著、论文集、各类教辅材料(含教学参考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案例集、工具书等)、高职类教材、独立云教材、课件等非新编系列教材,均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重点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贴合专业核心与骨干课程体系、精准支撑专业建设的系列化配套教材;优先支持助力博士点培育建设学科、微专业建设的急需新型系列教材,适配国家级、北京市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的特色系列教材;对接行业企业人才培养需求的校企合作应用型系列教材,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的本科专业创新应用类系列教材,以及充分彰显我校教学改革、课程思政、专业认证建设成果的核心专业系列教材。
二、申报条件
(一)版权与出版要求
教材编写人员须与出版社明确知识产权、版权等问题,避免出现纠纷,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声誉。中文教材拟合作的出版社应为国家一级出版社或学校认可的出版社。正式出版后须在版权页载明国际标准书号(ISBN),且 CIP 核字号须与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验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结项。
(二)编写团队资质要求
教材主编(第一作者)须为学校在岗在编教师,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深耕本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领域,学术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全面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课程建设标准与教材编写规范,具备统筹系列教材整体架构、内容设计、编写落地的综合能力,能够保障系列教材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实用性。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部级及以上一流(优质)课程主讲教师、学科(研究方向)带头人牵头申报;优先支持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教研室等教学团队负责人,牵头组建编写团队开展专业系列教材建设。
鼓励吸纳行业内具有高级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技术人员参与教材研讨与编写工作,进一步提升系列教材的行业适配性和实践指导性。
(三)申报限制要求
已获校级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资助但尚未完成该教材出版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本次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同一主编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申报后未结题前不得新申报教材。教材主编和其他参编人员也不得以教材建设为主要动因,申报其他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教师申报
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登录申报平台http://cxcy.bipt.edu.cn/,选择“教学工程-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点击“我要申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编写申报表》(附件2),在线保存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按照“姓名+教材名称+材料名称”规范命名。
(二)教学院(部)审核
教学院(部)请依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对主编和教材编写修订人员进行审核。
请各教学院(部)于2026年10月15日前,在申报平台中统一审核、推荐排序,下载《推荐汇总表》(附件4),打印、盖章后上传提交。同时将以上申报材料相对应的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到教务处(15号楼B203)存档。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考察系列教材的专业支撑价值、课程适配度、体系完整性、建设可行性及经费预算合规性、合理性。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并根据项目年度建设进度与考核情况分期拨付建设经费。
四、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院(部)要结合学校“十五五”规划、博士点申报、一流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程专业认证、新专业建设等重点工作,精心筹划,认真组织,编写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专业核心系列教材。校企共建教材须在醒目处标注说明。
(二)本次申报教材建设周期为3年,确有客观原因需要延期时,由主编提出书面汇报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且不得再次延期。若无客观原因却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前出版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且主编3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各种教学类支持项目。
(三)学校不再统一组织申报教材的招标和出版,由项目负责人(主编)自行联系出版社出版,学校提供经费支持。
(四)申报教材交付出版前需进行教学院(部)评审鉴定。教学院(部)依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对主编和教材编写修订人员进行审核,依据第二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对教材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审核程序和审核方式参照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并填报《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出版审核意见表》(附件3)。
(五)教材编写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知识产权、版权及使用权等有关规定,如因抄袭、擅自更换版权和使用权等引起的法律争端,由项目负责人(主编)承担。
(六)申报教材结项存档。教材出版后,须将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新出版的样书3本交教务处留存。
工作联系人:王薏群 联系电话:81292234
附件: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工作管理办法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编写申报表
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出版审核意见表
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本科校级规划教材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