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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师: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石化院发〔2023〕35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深入推进我校“十四五”人才培养工作,为建设“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的办学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双一流”建设、“四新”建设等方面,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注重目标、内容、路径、方法创新。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作为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一个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有主持在研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者(含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

2.承担有校级本科教改项目、本科课程建设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

三、立项范围、数量及申报程序

根据新修订的教改项目管理办法,教改项目分为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和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

(一)校外配套支持本科教改项目

本次立项的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为2022年我校教师在校外申报并获批立项的教改项目,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科教学设在教务处)提出相应级别认定,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主任审定后,直接立项为2023年度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本科教改项目管理平台备案,无须再次申报。

校外配套支持本科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与批准立项部门规定的研究周期保持一致。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立项部门的相关规定。如立项主管部门有关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规定与我校要求不一致时,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

(二)校内评审支持本科教改项目

1.立项范围

校内评审支持本科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此次重点项目主要支持以下4个方面:(1)“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2)“以学生为中心”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3)体育、美育、劳育教学改革,研究期限为1年;(4)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产学研合作,研究期限为1年。

一般项目选题范围和数量由教学院(部)根据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确立。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研究周期从立项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2.申报审批程序

校内评审支持本科教改项目的申报、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其中:重点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一般项目由各教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初审,教务处进行复审并予以立项。评审通过的所有立项项目,由学校统一公布后实施。

四、资助经费标准

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资助标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由学校给予分别给予 5.0 万元、2.0万元、1.0 万元经费资助。

校内评审支持教改项目资助标准:重点项目原则上由学校给予 1.0 万元经费资助,一般项目原则上由教学院(部)课程建设经费给予 0.5 万元经费资助,各教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五、申报方式与时间要求

(一)校外配套支持本科教改项目备案程序

1.项目备案。请项目主持人于5月2416:00前登录http://cxcy.bipt.edu.cn/,选择“本科教学建设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在下方点击“校外自由申报教改项目备案”,在线填写项目信息、申报人信息、上传立项批准文件、《项目申请书》,保存后提交教学院(部)审核。

2.单位审核。项目主持单位于5月2516:00前完成在线审核,点击“通过”或“不通过”。

(二)校内评审支持本科教改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2)

2. 学院负责组织本科教改项目立项论证、把关,在申报平台中统一审核、推荐排序,下载《推荐汇总表》(不含校外配套支持教改项目),打印、盖章后上传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368(24:00)前完成在线填报、评审推荐工作,并于6月9日16:00前将与项目管理平台完全一致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15号楼B座20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红梅    电话:81292041

 

附件: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申请书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申报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师德考核考核评价表

3.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

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石化院发〔2023〕35 号)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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