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6 点击次数:
中国教育工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工发[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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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工会
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会员围绕学校的中心开展工作,服务大局,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2020年在工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会会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比例
1.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小组长以上校、院两级工会干部均可参加评选,比例按工会干部的18%产生。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全体在职会员均可参加评选,比例按二级工会会员人数的5%产生。
3.协会工作积极分子:在学校工会注册的协会均可参加评选,30人(含30)以下的协会可推荐1人,30人以上的协会可推荐2人。
4.突出贡献奖:一年来在教代会工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2.热心工会及协会工作,积极落实校工会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工会及协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工会及协会工作中成绩突出。
3.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受到教职工好评。
三、推荐步骤
1.基层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均由二级工会与基层党组织协商推荐产生;协会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工会办公室根据开展活动记录与协会协商推荐产生;突出贡献奖由工会办公室在一年来担任教代会主席团、校工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二级工会主席的干部和在重要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中推荐产生。
2.审核、确定评选表彰人员名单。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审核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协会工作积极分子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材料,然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拟表彰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公示。对拟确定的表彰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选要求及表彰
1.各二级工会及协会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具体表彰人员名单的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纸质版交到工会办公室。
附件:
1.2020年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校工会办公室
二O二O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