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评选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8 点击次数: 197035
中国教育工会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工发[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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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更进一步地激励广大会员围绕学校的中心开展工作,服务大局,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2019年在工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会会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比例
1.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小组长以上校、院两级工会干部均可参加评选,比例按工会干部的18%产生。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全体在职会员均可参加评选,比例按二级工会会员人数的5%产生。
3.协会工作积极分子:在学校工会注册的协会均可参加评选,30人(含30)以下的协会可推荐1人,30人以上的协会可推荐2人。
4.突出贡献奖:一年来在工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2.热心工会及协会工作,积极落实校工会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工会及协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工会及协会工作中成绩突出。
3.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受到教职工好评。
三、推荐步骤
1.基层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均由二级工会与基层党组织协商推荐产生;协会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工会办公室根据开展活动记录与协会协商推荐产生;突出贡献奖由工会办公室在一年来担任教代会主席团、校工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二级工会主席的干部中推荐产生。
2.审核、确定评选表彰人员名单。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审核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协会工作积极分子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材料,然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拟表彰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公示。对拟确定的表彰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选要求及表彰
1.各二级工会及协会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9日前将具体表彰人员名单的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纸质版交到工会办公室。
附件
1.各二级工会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
2.关于评选2019年度优秀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校工会办公室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各二级工会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积极分 子人数 | 优秀工 会干部 |
1 | 化学工程学院工会(含北京市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研究院) | 5 | 3 |
2 | 机械工程学院工会 | 6 | 4 |
3 | 工程师工会 | 3 | 2 |
4 | 信息工程学院工会 | 4 | 4 |
5 | 经济管理学院工会 | 4 | 3 |
6 | 人文社科学院工会(含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3 |
7 | 数理系工会 | 3 | 2 |
8 | 外语系工会 | 2 | 2 |
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 | 2 | 3 |
10 | 体育部工会 | 2 | 2 |
11 | 图书馆工会 | 2 | 2 |
12 | 机关工会 | 9 | 8 |
13 | 后勤工会 | 18 | 3 |
合计 | 63 | 41 |
附件2
关于评选2019年度优秀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工会
姓名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工会任职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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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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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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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党组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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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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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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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