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7年上半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0 点击次数:
关于收缴2017年上半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现将2017年上半年工会会费收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在编职工会费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月;
2.自愿加入工会组织的非在编职工会费标准为基础工资×0. 5%/月。
二、收缴办法
1.本次在编且在职工会会员上半年会费的收缴,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从会员三月份工资中直接代扣;
2.二级工会负责上报本单位自愿入会非在编职工的基础工资并按以上标准收缴下半年会费(每人半年50元),请于2017年2月22日前交学校工会办公室;
3.收缴会费将全部返还各二级工会,用于会员活动;
4.其它政策不变。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工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