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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把北石化带回家”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0020200002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0日

关于开展“我把北石化带回家”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第六次团代会精神,根据《关于开展首都高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十四五”时期生源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要求,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 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和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在校大学生的“生源地”优势,建立在校学子与家乡母校联系的渠道,助力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助力首善之区时代新人培养和学校生源质量提升,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我把北石化带回家”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实践主题及内容

实践主题:相约北石化·启航新征程

实践内容:紧紧围绕“相约北石化·启航新征程”这一主题,学生根据正式通知报名,经选拔培训后开展具体实践活动。

实践原则

      提高站位,突出实效。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校外生源基地建设”等任务要求,加强学生与生源地母校间的沟通联系,提高学生的自豪感、幸福感,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特色带回母校,提高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宣传力度。

创新载体,精准实践。志愿学生根据属地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同时进行,通过主题宣传等途径,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过程中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优秀校风、校训、校景带回母校。

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各志愿同学根据实际做好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和危机预案工作,在返家乡进行实践活动前,先与目标母校进行对接联系,学生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开展线下形式的社会实践,若疫情有反弹风险,将即时终止按计划在开展过程中或尚未开展实践团队的活动。

 

工作安排

1.报名(即日起至12月15日)

各位同学通过(链接)扫码填写信息完成报名。个人或组队形式均可,鼓励来自同一高中的同学跨年级、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团队规模限制在3人以内。

2.培训(12月中下旬)

经选拔审核合格后的同学,教务处将统一组织集中培训。

3.实践(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各团队根据培训情况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总结(2023年3月)

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将组织各团队进行社会实践结项答辩。结项答辩标准包括团队表现(人员参与度、活动开展度、材料提交度及活动宣传度)、实践报告质量(实践报告科学性与实用性、内容详实性、规范性、原创性)及现场答辩表现。

5.评优(2023年3月)

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根据上报材料及答辩结果对团队是否满足实践要求给与认定。答辩成绩折算并计入本年度学院“知行杯”评选考核。


其它说明

1.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热爱招生宣传工作。

(3)品学具佳,无挂科、旷课等违纪现象。

(4)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

(5)能够配合招生办参加前期培训,遵守招生办的工作安排及相关条例。

2.活动过程

活动过程中,各团队须将实时活动信息上传到招生小程序,活动将同步跟进报道。

3.奖励政策

(1)对圆满完成实践活动并获得答辩前10名的团队给予队员报销往返家乡车票(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

(2)到高中做宣讲的志愿者团队,招生办公室将按照实质开展宣讲活动的高中数,按照每校180元(发予团队)的标准进行差旅补助;

(3)经过宣讲,所在高中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增加,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4)对圆满完成社会实践且通过答辩的队伍,将发放“第二课堂”暑期社会实践模块积分。

4.联系人:马海滕mahaiteng@bipt.edu.cn

       王昊鹏9357149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