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首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tuanwei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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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首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院系: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办,国内著名大学、新闻媒体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自1989年首届竞赛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广大高校乃至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两年举办一次。采取“学校—北京市—全国”三级晋级方式。现将2015年首都“挑战杯”学术竞赛校内选拔赛通知如下:
一、竞赛进度
(一)校内报名阶段
2015年3月10日至3月29日,参赛者向其所在院(系)团总支上交参赛作品和作品申报书。各团总支汇总后上报学校组委会。
(二)校内评审阶段
2015年3月30日至4月20日,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全校申报作品开展成果指导、修改、答辩、评审等工作。
(三)作品晋级阶段
根据评委会评审成绩排序,按照数量要求选取优秀作品报送首都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组委会。参与北京市级竞赛晋级的,将有资格参与全国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作品要求
(一)凡是2015年7月1日前在校的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均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申报者仅限本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范围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参赛作品一般应在《首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见附件3)范围内选题。
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采用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作品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鉴定材料。
3、科技发明制作
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科技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科研能力开展跨学科研究。
(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鼓励近两年完成的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寒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立项或获奖团队积极参赛。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是承担了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相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谁是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每个作品作者不得超过7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五)参赛作品涉及以下内容时,申报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提供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提供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的证明,确保该项研究不会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提供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六)参赛作品必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经推荐者所在单位确认。
(七)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八)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跨学科组合,鼓励研究生与本科生组合科研团队。如跨院系组队,只需以第一作者(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提交即可,无需重复提交。
(九)参赛作品需符合申报作品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审查,一旦发现抄袭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申报者参赛资格及其它相应处理。
三、申报要求
(一)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分别填写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作品申报书(附件1)。
(二)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作品申报书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并提交研究报告、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电子版。
(三)每人限报一件,每类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申报作品总数的1/2。
(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作品字数超过限额50%的将直接淘汰。
四、激励政策
(一)本次竞赛坚持“宽进严出”的原则,凡是符合参赛资格、选题具有一定意义的报名者均予以立项支持。组委会将给予各参赛团队包括参赛过程中发生的资料复印装订费、交通费等必要经费支持,其他调研必须经费由各小组自行提出,交由组委会裁定。
(二)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级奖项,评奖比例分别为5%、15%和25%。
一等奖颁发竞赛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等奖颁发竞赛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等奖颁发竞赛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对于晋级北京市级竞赛并获奖的作品,将予以单独奖励。
(三)获奖学生可以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申请创新学分和学科竞赛奖学金。
(四)大赛设最佳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并给以一定物质奖励。
五、工作原则
(一)高度重视,广泛参与。“挑战杯”竞赛选拔赛是学校举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竞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加强指导,提高质量。竞赛强调作品的实证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各院系应积极组织动员相关专业指导教师参与大赛指导工作,提高作品质量。
(三)公平公正,权威规范。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竞赛的评审工作,确保竞赛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作品中出现剽窃、抄袭、造假等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报名时间
1、请各院系组织学生填写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由各院系自行组织专家对该院系收集的作品进行严格的预审。于3月29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作品实物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提交至团委办公室(女生宿舍5号楼底商),电子版发送到twgz@bipt.edu.cn。
2、作品评审(3月30日-4月20日),由本次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作品进行初评,决定获奖作品的数量,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八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七、其他说明
联 系 人:李新亮60228010 13581769748
李晓磊81292029 15910240557
郝 旭15652611434
电子邮箱:twgz@bipt.edu.cn
附件:
1.首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2.首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
3.首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团委
2015年3月10日
团委办公室 |
2015年3月10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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