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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0020200002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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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学校打造新时代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央及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相关纸质文件返校后再予补交,具体如下:

一、                                   “推优”工作的意义: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团员青年的纽带和桥梁,担负着为党组织输送年轻党员和干部的重要职责。源源不断地培养、吸收优秀团员入党,既有利于使我们的党保持青春活力,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又有助于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更好地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好团组织“推优”工作,是党组织对共青团组织的充分信任,是新时期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

二、                                   “推优”工作的范围和标准:

“推优”工作应以组织健全、活力正常的团支部为单位,在基层党组织和分团委(团总支)的领导下进行。被推荐对象是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团内培养教育、政治立场坚定、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突出、自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凡团员入党,应征求团组织意见或由团组织推荐。

“推优”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党章并能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国法,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3.候选人必须是共青团员,且遵守团的章程和纪律,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获得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受到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6.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参加过初级党课培训,成绩优秀并递交初级党课小结;

   7.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度不予“推优”: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不合格”者。

三、                                   “推优”工作组织实施:

1、“推优”工作由各分团委、团总支负责,交各基层团支部大会推荐,团委授权各分团委、团总支对团支部的“推优”结果审批权;

2、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

3、在召开团员大会前,团支部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在支部范围内公示候选人名单(不少于3天),如无异议,确定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名单。

4、团支部召开线上团员大会,将“推优”候选人名单提交支部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加以酝酿讨论,进行表决。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并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入党联系人至少一人参加,否则推选无效,团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推优”大会遵守以下程序:一是团支部委员会全面介绍符合条件的人选情况;二是候选人逐一对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自评;三是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团支部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建议使用问卷星软件,符合无记名投票方式,且结果便于保存)。四是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大会推荐意见,得票超过实到会人数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推优”对象。

5、根据支部团员大会决议,团支部应指导推荐对象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表1),团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推荐对象现实表现情况和支部大会表决情况(若团支书“推优”则由组织委员填写),其他基本情况由本人填写。

团支部应在返校后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要求统一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推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团支部“推优”结果统计表》(附表3)报送所在各分团委、团总支审定,附表3由各分团委、团总支归档保管;

5、各分团委、团总支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并填写附表4,交团委备案;

6、教学院(系)团学干部可以由教学院(系)各分团委、团总支在全面考察其工作、表现情况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推荐。校级团学干部可以由团委了解情况、掌握标准,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支部推荐(适用附表2)。

四、                                   “推优”工作要求:

1、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上述所提及到的纸质版文件均为返校后上交,具体时间为3月29日12:00之前。

2、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推荐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同时也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好“推优”工作,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中的力量,努力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3、规范与理顺推优工作,推优必须统一适用要求的表格。

其中,附表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适用于团支部推优),团支部意见由团支书填写,此表一式三份,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学生本人各一份;

附表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适用于青年教职工团员、教学院(系)以上学生干部),此表一式三份,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党支部、青年教职工(学生干部)本人各一份;

附表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基层团支部“推优”结果统计表》由各分团委、团总支自行编制,A4规格,填写完成后,由各分团委、团总支归档保存;

附表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基层各分团委、团总支“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汇总表》,此表由各分团委、团总支自行编制,A4规格,填写完成后,原件交由团委归档保存,各分团委、团总支保留复印件。团委将定期汇总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4、本学期“推优”工作(线上部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于3月17日结束,各基层团支部推荐不超过5人。请各分团委、团总支于3月18日12:00前将附表4电子版发至邮箱twzzb@bipt.edu.cn。纸质版于开学后通知上交时间。

5、汇总表注意事项

(1)精确到月:出生年月、入团时间;

精确到日:申请入党时间、“推优”时间。

(2)“年”“月”“日”不能用“·”省略。

(3)纸质版每一页加盖院系公章。

(4)上交纸质版时请自行准备文件夹,以免文件遗失。

(5)为防止汇总时出现问题,电子版文件上传邮箱前请务必检查确认无误,切勿反复修改上传,后续上传文件一概拒收。


附件:

1、附表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适用于团支部推优)

2、附表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适用于青年教职工团员、教学院(系)以上学生干部)

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基层团支部“推优”结果统计表

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各分团委、团总支“推优”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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