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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综合素质

发布人:0020200002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2018级学生《第二课堂综合素质》培养方案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活动要点

学年

区间

备注

思想成长

(2学分)

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

1.参加团支部、班级开展的主题团日或主题班会等;

2.参加党、团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会等;

3.参加党课、团课等日常学习活动;

4.参加学院审核认定的活动。

第一学年

6次

1.参加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可直接获学分;

2.获思想类省部级以上集体荣誉者可直接获学分(十佳班集体、红色1+1等)。

第二学年

4次

第三学年

2次

主题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党团课学习等活动

1.参加红色主题教育等活动;

2.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等专题教育活动;

3.参加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

4.学院审核认定的活动。

第一学年

6次

第二学年

2次

第三学年

2次

社会实践

(2学分)

暑期社会实践

1.参加学校“青年服务国家”暑期社会实践;

2.队伍成员4-10人且实践时间不少于4天;

3.按要求完成申报、答辩、结题各个阶段。

前三学年内完成

1次

学院认定的实践实习可申请替换。

志愿服务

(2学分)

院级

参加院系组织的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

前三学年内完成

12次

各级别可任意选取替代,三年内完成12次院级活动可获2学分,国家级1次=省部级3次=校级6次=院级12次。

职业规划

(2学分)

讲座

参加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组织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讲座。

前七学期内完成

8次

校级讲座、招聘会及训练营以校就业网站的通知为准,院系讲座及活动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校级

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公益活动。

 

6次

 

省部级

参加北京市组织的志愿公益活动。

3次

国家级

参加国家组织开展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1次

招聘会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校园招聘会或职业生涯规划训练营。

2次


校园文化

(2学分)

文体活动

参加以下活动(不包括观众):

1.校级五四合唱比赛;

2.校级运动会开幕式队列及比赛项目;

3. 学校迎新、毕业晚会演职人员;

4.校级文艺类体育类活动;

5. 校级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6. 校级知识竞赛、辩论赛等相关比赛;

7.学院审核认定的活动。

前三学年内完成

8次

1.辅导员指定活动的观众可进行替代;

2.大型社团的集中排练可进行替代;

3.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者可直接获此学分。

创新创业

(2学分)

创新创业活动

1.参与“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教务处认定的科技竞赛;

2. 参与URT并结项;

3.参与“致远杯”创意、创新、创业比赛和“互联网+”校内选拔赛;

4.参与学院创新创业相关竞赛或讲座;

5.学院审核认定的比赛。

前三学年内完成

2次

1.获创新创业比赛校级及以上奖项者可直接获得此项学分;

2. 取得“创新学分

”或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自由选修”模块中创新创业相关内容2学分的,可替代此项学分。

合计

《第二课堂综合素质》12学分

说    明

1.《第二课堂综合素质》是学校“2018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第二课堂综合教育”的内容之一,共计6个子模块、12学分;(2018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第二课堂综合教育”内容还包括:《形势与政策》2学分、《军事理论与训练》2学分,共计16学分)

2.原则上,《第二课堂综合素质》12学分要求前七学期内完成,完成后,成绩记载为《第二课堂综合素质》为“通过’;前七学期内未完成的,可在毕业前补修;

3.“第二课堂综合教育模块属于非课堂教学形式的通识教育,学分单独设置,但不计入学分绩点(参见《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制定2018年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及实施意见》(北石化院发〔2018〕97号)

4. 未修满“2018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第二课堂综合教育”模块16学分的,不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