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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做好 2020 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0020200002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做好

2020 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坚持从严治团,全面深化学校共青团的改革创新,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团市委2020年团组织关系转接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现开始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集中开展我校2020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进度安排


(一)毕业标注

6月25日前,100%完成所有2020年毕业团支部的毕业标注工作。全体学生团员都于2020年毕业的团支部,毕业年份直接标注为“2020年”;仅部分学生团员于2020年毕业的团支部,则标注为“毕业年份不统一”,再单独标注该团支部中的2020年毕业生团员。


(二)转接申请

8月20日前,全部“非升学”毕业生团员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1日至9月25日,全部“升学”毕业生团员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二、转接工作指引


转入团组织按照所属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类,所有转接申请均可由毕业生团员本人或所在团支部发起。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若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则转接至县级团组织建立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流动团员支部)”。


(二)升学

毕业生团员于9月25日前发起转接申请。


(三)参军入伍(含涉密单位)

只能由毕业生团员所在团支部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且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申请发起后系统会自动处理,将其纳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无需再行操作。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

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毕业生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流动团员支部)”;也可转接校团委直辖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支部”,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就业去向后及时转出。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

必须于毕业离校出国前向学校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纳入校团委直辖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出国(境)学习研究支部”集中管理。


(六)出国(境)工作

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七)延迟毕业

按照学校学籍异动相关规定,应转接至毕业时间为延迟后毕业年份的团支部,根据实际毕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并完成转移原因为“系统内部转移-延迟毕业”的转移操作。


三、线下工作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待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有条件开展线下工作后,恢复和补办线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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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A


1. 毕业学生团员在入党后是否还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2. 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是否跟随党组织关系去向?


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共青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