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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考点公告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公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17,报考点代码:1117报考点网上报名相关要求。请选择我报考点的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学历应符合相关报考要求。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7)仅接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报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17)且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2.报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17)且具有北京市户籍或京外户籍在北京工作的往届考生。确认时京籍考生须提供在京户籍证明(户口簿),京外户籍在北京工作的考生须提供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证明材料。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指不含军事院校,以及考试科目中“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院校)的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且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4.报考京外(仅限上海,不接受其他省份)招生单位(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的往届考生、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在北京工作,确认时京籍考生须提供在京户籍证明(户口簿),京外户籍在北京工作的考生京外户籍在北京工作的考生须提供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证明材料。

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选择考点。不符合选择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填报网上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2023924-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以上时间段内的报名信息均有效。

3.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5日22:00)前,需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初试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三、网上确认

我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在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网址、要求及流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生来源

身份材料

学籍学历材料

资格材料

应届生

1.一寸照片(用于准考证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非应届生

1.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以硕士或博士身份报考: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1.具有北京户籍的:提供户口本(簿)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照片,也可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2.工作单位在京:提供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3.单独考试的考生无须提供此项材料。

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在读第二学位学生:提供第二学位在读证明;

2.北京其他高校在读第二学位考生:第二学位的在读证明和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校研究生

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在读证明。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遵守我报考点相关规定,按要求做好网上报名和确认工作。

2.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312月底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招网客服联系。

3.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联系方式

招办咨询电话:010-8129205681292064

招办微信公众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办